2013年11月8日 星期五

【家有一老】

睡前看到這篇新聞,有關東吳大學一名八十餘歲的教授,被學生檢舉在課堂上發表歧視同性戀(尤其是男同性戀)的言論。教授出面道歉,而學生也撤回了檢舉案。

毫不意外,在新聞底下的又吵成了一團,許多該系的學生出面替教授辯解,也出現了如羅生門般的各式「現場實況」,有人指稱檢舉的學生根本沒有修習那門課程,有什麼資格檢舉?也有人提出了教授的立場已經不是一年兩年的事情,「從以前到現在都有些比較觀念較古板的發言,學生們也大多當笑話聽聽而已」有留言如是說。透過留言我也只了解了事件的梗概,有很多細節我也沒有深究。但有不只一個學生替教授辯稱的說詞,是以下述的脈絡進行的:「教授的思想由幾十年來教育養成,擁有守舊古板的觀念無可厚非,抗議者到底希望一位將近八十歲的老教授有多新潮的觀念?」

我們在社會上多少可以看到這種論述:「因為老人已經八十幾歲了,他的學習能力已經減緩,幹嘛沒事跑回去唸大學、學插花?好好在家享福就好了啊。」「因為他已經八十幾歲了,體力什麼的都大不如前,摔一下就不得了囉,還是不要讓他出門好了。」「因為他已經八十幾歲了,思想已經根深柢固,所以我們沒必要和他溝通,也沒必要讓他的思想受到挑戰。」

只因為他老了,難免有些迂腐的思想,所以只把他的論點當作笑話聽聽,從沒把他當真。

我在政大唯一上過和性別有關的課程,是一堂軍訓課──由崔淑娟教官所開設的「性別與軍隊」。崔教官很有心(Stigma甚至是她的課堂上的指定讀物),除了多元性別在軍隊裡的困境以外,還另外安排學生認識了各式各樣的歧視:對LGBT的歧視、對肥胖的歧視、對身心障礙的歧視,以及,對老年人的歧視。

如果東吳大學那位教授真的在課堂上,發表了帶有歧視的言論,那麼他的確應該以教授的身分接受挑戰。倘若該教授具有能力不斷在專業領域上吸收新知,我認為學生就不該質疑他「擁有新潮觀念」,甚至是和學生討論、辯論的能力。我在大學生涯裡最痛恨十年都用同一份教材的老師,我相信許多人也是,那麼為什麼我們要求所有教授在專業領域上不斷精進,卻又允許他發表守舊的觀念,並且「不把它當一回事」?簡單,因為他老。

維基百科對歧視定義如下:「針對特定族群的成員,僅僅由於其身份或歸類,而非個人品質,給予不同的對待。」施捨當寬容,冷漠當尊重。不把他當教授,而把他視為「不必費心在意」的老人,就是一種歧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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